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政策>行业管理>正文
推荐资讯
 ·美国:财务高管缺乏应用新
 ·券商巨资闲置 低效率归因
 ·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准
 ·国税总局解读:金融业12
 ·江苏省盐城市2008年会计
 ·2007中国CFO年度人物颁奖
 ·国资委将进一步强化会计
 ·新加坡将认可ACA执业资格
 ·发改委、财政部要求稳定
 ·社保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
 ·外资银行本地化第一年加
 ·宏观调控政策需更富弹性
 ·战略期权:从战略角度看公
 ·存10万年息10元 银行减息
 ·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2008
 ·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
 ·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新方法
 ·储蓄存款下降意味着什么
 ·德勤面临道德困境信用被
 ·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颁布
 ·宋兰:新税法对小型微利
 ·税收政策调整两高一资企
 ·企业在七种情况下可享受
 ·股票收入究竟如何报个税
 ·评论:抑制房地产市场投
 ·央企向国家分红比例明确
 ·花生油酝酿下一波涨价5升
 ·前11月我国外贸规模近2万
 ·刘明康:宏观调控及时有
 ·周小川谈宏观调控:“从
 ·央行银监会定调第二套房
 ·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
 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
 ·财务保障机制呼之欲出资
 ·个税修法下旬审议起征点
 ·首只券商QDII产品获批中
 ·国资法进入立法通道国资
 ·别让地方政府换届冲击从
 ·易宪容:从紧货币政策意
 ·中经新闻网:货币政策依
 ·货币政策“从紧”将怎样
 ·周小川:未来5年人民币资
 ·“稳健”转“从紧”:中
 ·专家揭密房产新走势:明年
 ·2008年货币政策从紧登场
评估专家网--打造行业资讯平台
【字体:大 小】
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
点击: 来源:网络 更新:2008-5-23 13:27:23

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,西藏、宁夏、青海省(自治区)国家税务局: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,现就个人向"5.12"地震灾区(以下简称灾区)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,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、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,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,依法据实扣除。
  二、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、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,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,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、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,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,依法据实扣除;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,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、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,依法据实扣除。
  三、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,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(复印件)、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。
  四、各级税务机关应本着鼓励纳税人捐赠的精神,在加强对捐赠扣除管理的同时,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捐赠扣除的政策、方法、程序,提供优质纳税服务,方便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具体操作。

作者:佚名    责任编辑:tyy  
【发表评论】【发送给好友】【添加到收藏夹】【关闭窗口】 
 相关文章
 ·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
 版权声明
   如果本网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如转载本网内容,请注明出处。
 相关评论